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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銀監會決定對被企業挪用信貸資金的8傢銀行分支機構進行行政處罰。對涉及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挪用短期貸款進入房地產市場、證券市場和其他渠道的交通銀行((601328行情,股吧))北京分行和北京銀行((601169行情,股吧))等兩傢機構,將給予罰款和其他行政處罰;對涉及中國海運(集團)公司挪用貸款資金申購新股的招商銀行((600036行情,股吧))、工商銀行((6台中車借款01398行情,股吧))、中國銀行((601988行情,股吧))、興業銀行((601166行情,股吧))、中信銀行((601998行情,股吧))和深圳發展銀行等6傢銀行駐上海部分分支機構,將給予罰款、暫停部分業務和擬取消高管任職資格的處罰。
企業違規挪用貸款進入樓市股市
今年年初以來,銀監會對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短期貸款使用情況和中國海運(集團)公司將銀行貸款資金用於申購新股的情況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2001年以來,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以建設核電站為由,累計從交通銀行、北京銀行等商業銀行獲得流動資金貸款共計51筆金額23.66億元。經查,全部貸款中的87.32%被企業挪用,其中6.12億元被劃入與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有關聯關系的房地產企業,1.32億元被挪用於證券市場和其他方面。而2006年6月以來,招商銀行上海東大名支行等6傢銀行向中國海運(集團)公司發放27億元流動資金貸款,其中至少24億元被該公司直接或間接劃信用卡換現金至證券經營機構用於申購新股。
對於上述違規事實情況,監管部門認為,在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挪用貸款的違規事件中,銀行存在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時審查不審慎、貸後監控不到位等方面問題。而在中國海運(集團)公司違規問題上,招商銀行上海東大名支行對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的貸款直接通過該公司及上海海運(集團)公司結算中心在該支行的相關賬戶直接劃入證券經營機構;其他5傢銀行的貸款資金是由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轉匯至招商銀行上海東大名支行的結算賬戶,然後再劃入證券經營機構,雖然部分銀行在與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借款合同中增加瞭貸款不得用於股票投資等限制性條款,但在實際操作上存在對大額資金流向監控不力,對企業挪用信貸資金用於申購新股疏於防范,貸款“三查”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
source:http://money.hexun.com/2007-06-19/101386726.html